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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专题讲座在济南举办

2020-07-12 10:29 浏览 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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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慈善法》专题讲座现场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慈善法》,提高基金会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事能力,更好地发挥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扶残助残事业中的重要作用,7月10日上午,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举办了《慈善法》专题培训,邀请省民政厅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处三级调研员、省青年干部政治学院客座教授王建武为大家开设了《慈善法》专题讲座。省基金会和济南市基金会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讲座由理事长杨忠民主持。

 培训中,王建武教授从《慈善法》的重要意义与法律定位、《慈善法》的重要内容和如何贯彻落实《慈善法》三个方面进行了精彩解读。为了让大家便于理解和运用《慈善法》,他还结合自己多年从事慈善事业研究的经验体会,详细讲解了如何运用法治思维运作慈善组织和开展慈善活动的方式、方法,并针对慈善组织的规范管理和运作提出了重要意见。

 讲座结束后,杨忠民理事长就今后如何贯彻落实《慈善法》、依法依规开展助残活动强调指出,《慈善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是我们残疾人福利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基本保障,是广泛开展劝募工作、从事一切慈善活动的总遵循和重要武器。全省残疾人福利组织要忠于法律,认真学法用法,做到既要按照《慈善法》的规定有序开展工作,又能在《慈善法》规定的范围内勇于创新,大胆开拓,特别是要以新的眼界去领会慈善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和筹资募款渠道,扩大残疾人群体救助面。要进一步规范项目协议的起草、审议和签订工作,确保每个项目协议都具备法律效力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加强财务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基金投资和保值增值,努力使《慈善法》的各项规定在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落地生根。要以《慈善法》为依据,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夯实组织基础,提高人员素质,创新工作手段,进一步规范和拓展助残项目和慈善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进全省残疾人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山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全省性公募基金会,已经走过了三十三年的光荣历程,回首过去,展望未来,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在全国同类社会组织中夺金牌、拿大奖,全力打造山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这块金字招牌,让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热潮中更加绚丽多彩、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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