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业务范围——
(一)宣传残疾人事业,呼吁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二)举办募捐活动为本基金会筹集资金;
(三)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
(四)管理和使用残疾人福利基金,在国家政策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基金保值增值;
(五)开展和资助有利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扶贫、文化生活、社会保障与服务、残疾预防等社会公益活动;
(六)奖励残疾人优秀人才和为残疾人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
(七)开展与国内外友好团体、机构、人士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交流与合作;
(八)其他发展残疾人事业有关的工作。